泰宁一夫妻网恋后草率结婚 感情不和后起诉离婚
2025-07-11 04:58:23

案情:2013年下半年间,泰宁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通过网络认识后自由恋爱,夫妻双方于2014年3月24日办理结婚登记。网恋婚后,后草婚感和后两人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率结离婚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卢某解除婚姻关系,情不起诉经法院调解后于2015年6月10日申请撤回起诉。泰宁撤诉后,夫妻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的网恋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现原告曾某再次诉至法院。后草婚感和后

审理:泰宁法院审理认为,率结离婚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在短期的情不起诉自由恋爱后办理登记结婚,双方感情基础较差。泰宁婚后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网恋原告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调解后撤回起诉,但双方的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现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因此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评析: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网恋”一词成了青年男女热议的话题。但通过网络恋爱的婚姻往往因双方不够了解,草率结婚。当真正面对现实的生活,双方接触的时间多了,便会发现对方不少的缺点,一旦矛盾不能调和,婚姻就会画上句号。网恋有风险,结婚须谨慎。

(作者:产品中心)